延聘博士後研究學者
申請時間:
本院博士後研究每年分兩梯次申請,第一梯次申請期間原則為 8 月 1 日至 9 月 1 日,第二梯次申請期間原則為 1 月 15 日至 3 月 1 日,以該年度各梯次徵求公告為準。
申請人資格:
近五年於國內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,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博士學位者。申請人於獲得博士學位後曾生產或育嬰留職停薪,得依每一出生數,申請延長前述所訂年限二年;若申請人曾有服義務役之事實者,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前述所訂年限得依其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。
申請資料:
申請人均須獨立撰寫研究計畫書,務請具體說明計畫內容(含計畫目的與價值、文獻評述、方法與預期成果等);若過於簡略,將影響評審結果。
數理科學組與生命科學組,計畫書(含參考文獻)頁數為10頁以內;人文組則不在此限。
申請方式:
申請人須先徵得本院研究人員同意擔任學術導師指導研究,始可提出申請。本案採線上作業,請進入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請。
聘期:
申請第一梯次之聘期自次年1 月 1 日起,申請第二梯次之聘期自當年 7 月 1 日起。博士後研究人員為全職工作,核定通過後,聘期原則為 2 年。任滿一年須繳交計畫研究工作報告,作為第二年續聘及工作酬金之參考; 任滿2年得重新申請,至多可任四年。
於聘期內若遇有學術導師退休之情形,其聘期隨之終止;如學術導師離職,得個案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更換學術導師。人文組之錄取人不受此限。
權利義務:
依據本院人事室約聘僱人員之相關規定,並依據學術導師之規劃,參與研究計畫之執行;所屬單位得依據學科特殊需要訂定管理細則。博士後研究學者須簽訂工作契約及具結書(聲明本人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、單位主管或學術導師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)。
除上述院聘博士後研究學者外,本院各研究所、中心研究人員自行延攬之職缺,請於職缺查詢瀏覽相關要求及應徵,或洽有興趣的實驗室主持人。
聯絡資訊
postdoc@gate.sinica.edu.tw
業務承辦人(計畫管理科)
數理科學組:曾女士 Tel: 886-2-2789-9386
生命科學組:簡女士 Tel: 886-2-2789-9676
人文社會科學組:林先生 Tel: 886-2-2787-27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