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院鼓勵全院性核心設施視其營運情形設置使用者委員會,協助推動各核心設施之維運,提高其服務品質及使用績效。各使用者委員會定期開會,協助評估設施管理者所擬定該核心設施之使用規則、收費標準、儀器設備之購置或汰換需求、及其他相關事務。定期會議可提供各單位使用者與設施管理者溝通的管道,各單位委員代表可於會議中反映使用者各項需求,並與設施管理者討論研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