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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深耕研究計畫作業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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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深耕研究計畫作業要點

中華民國93年5月18日院長核定
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修正
中華民國96年3月2日修正
中華民國97年3月14日修正
中華民國98年6月28日修正
中華民國100年4月19日修正
中華民國101年3月6日修正
中華民國102年1月22日修正
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學術字第1060506841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學術字第1080511161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學術字第11005013182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13年1 月18 日學術字第1131400052A號函修正

  • 中央研究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鼓勵院內研究人員潛心於研究工作,長期致力於知識領域重要課題的原創性研究,充分發揮研究潛能,期有世界水準之重要貢獻,特規劃深耕研究計畫以鼓勵院內傑出之研究。
  • 本計畫之申請資格為本院副研究員以上專任研究人員。
  • 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,至多以五年為期。
  • 本計畫之申請應檢附下列文件送本院彙辦:
    • 研究計畫書。
    • 個人履歷資料及近年主要著作目錄。
    • 代表著作。
  • 本計畫由本院設立數理科學、生命科學、人文及社會科學三學組審查委員會審查。審查委員會參酌國內外相關學者專家之評審意見,召開審查會議討論,最終於三組聯席會議決定各組通過計畫清單。
  • 計畫執行前需繳交計畫執行同意書,相關執行及管考規定應依該同意書內容辦理。
  • 計畫主持人如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或利益衝突規範之情事者,依本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辦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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