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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研究講座審議作業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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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胡適紀念研究講座審議作業要點

中華民國94年2月22日核定
中華民國97年1月14日修正
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學術字第1040507104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學術字第1060506841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學術字第1090504110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學術字第1111402463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學術字第1121400982號函修正

  • 中央研究院(以下簡稱本院)胡適紀念研究講座(以下簡稱本講座)之經費由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捐贈(每年一萬五千至二萬美元,視基金會當年度財務規畫而定)。
  • 本講座每年舉辦一次,每次獎助一人,得獎人以不重覆為原則。
  • 本講座申請人之研究範圍以人文學科研究為主,並須具本院專任副研究員(含)以上資歷。
  • 本講座申請人得由個人自行申請,或由本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各所(處)、研究中心或本講座之審議委員會推薦。申請人應備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計畫及代表作三種。申請時間在每年年中。
  • 得獎人之審議作業由本講座審議委員會負責。審議委員會收到申請案後,應向本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建議審查人名單,俟其辦理審查作業後,再由該委員會複審,議決得獎人。
  • 獲得本講座獎助者,受邀擔任次年本院胡適誕辰紀念講演的主講人。
  • 申請人或得獎人涉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,依「中央研究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」處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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